项目所在地:**省
2025年一阶段零星维修工程变更公告
(****点击查看)
我单位于2025年7月24日发布2025年一阶段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点击查看),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一阶段零星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招标控制817103.23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变更为:“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招标控制847900.1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原公告内容:“7.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09时00分;7.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09时30分;”
变更为:“7.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09时00分;7.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09时30分;”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变更内容涉及原招标文件内容的,将以澄清方式同步发送至已报名供应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52-****点击查看160
2025 年 8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