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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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选方资格
1.1 供应商资格条件: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齐全, 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资质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资料)且成立时间不低于2年;
b.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承担因响应本项目施工要求及提供资料产生的费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2年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2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2025年7月30日的无欠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文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网”查询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实缴资本。
1.2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3 参选方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非长虹供应商黑名单名录。
1.4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接受报名。
2.联系人及方式
2.1 联系人 :邢跃朋(技术) 电 话: 180****点击查看1237 邮箱:****点击查看@changhong.com
2.2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头镇同济西路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