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我院主馆三号展厅灯光设施因使用年久,近期陆续出现频闪、亮度不均及变色等异常现象。为提升游客的观感体验,现拟对三号展厅灯光设施进行升级,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二、主要内容:
1、本项目为实行合同总包干价。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施工方案和报价,报价包含人工、拆除、安装、运输、清运、安全、质保及税费等总包费用(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2、质保期不得低于三年;
3、项目最高限价:十万元。
三、供应商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公告期:
2025年9月23日-9月26日。
五、供应商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9月26日12:00 (**时间)止,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含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灯具参数资质证书、承诺函等盖公章文件)送达****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征集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征集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湖头街96号行政办公楼112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电话:0591-****点击查看7621
特此公告。
附件:1.
2.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