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艺术楼走廊和楼梯间修缮及文化提升项目于2026年9月8日09时00分在**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1511室准时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09时00分止,没有单位响应本次投标,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8.1款: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点击查看委员会将认定为否决投标的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并依此否决全部投标的;
本项目做流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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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