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大田应用示范项目总承包(EPC)(1标段)

智慧大田应用示范项目总承包(EPC)(1标段)

发布于 2025-08-13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内容: 标段(包)分类代码: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标段(包)招标次数: 标段(包)招标方式: 标段(包)所在行政区域: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段(包)建立时间:
GC1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19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4
智慧**应用示范项目总承包(EPC)(1标段)
智慧**应用示范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土建工程2067.56
1公开招标
**市**市
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无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202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