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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二期工程维修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居二期工程维修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备字[2025]16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05.411249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对**新居二期工程进行维修完善,其中包括门窗、外墙修缮及粉刷、屋面防水、部分电气安装、部分水暖安装、楼梯设施修复等进行更换及维修完善。建设地点:**市**区**庄镇李公道村。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②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其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30 09:00至2025-05-09 17:00(**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CA、**CA、**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CA:400-****点击查看-3355、**CA:400-****点击查看-3319、**CA:400-****点击查看-0200、联通CA:0311-****点击查看1619、CFCA:400-****点击查看-9888、CQCCA:****点击查看199995)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 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及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孙泊 , 联系电话:0315-****点击查看60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点击查看投标中心 电话:0315-****点击查看978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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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居二期工程维修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新居二期工程维修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现变更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青年路 159 号 联系方式:陈达、131****点击查看966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区**大街金盛花苑底商 237 号 联系方式:孙泊、0315-****点击查看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