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第一次澄清

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第一次澄清

发布于 2024-09-29

招标详情

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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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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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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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对****点击查看教学综合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09月27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教学综合楼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三、澄清事项及内容:

序号

更正项

原招标文件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金额要求:

****点击查看183.0272元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1)如中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份额为合同金额的24%;(2)如中标人本身为小微企业,提供所有标的施工均由自身承接,视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

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 若有分包情况,须报业主同意。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企业基本情况资格评审标准(0.0-20.0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10.00 分):3年内(2021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类似工程一项得5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10.00 分):3年内(2021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类似工程一项得5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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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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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装修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广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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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8次, 占比 61.54%
重点地区: 广西, 中标 1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9 次, 中标金额 7336.29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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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