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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市级、本级)禾丰片区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禾**(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疑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市级、本级)禾丰片区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禾**(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四****点击查看中专用合同补充条款新增一项条款。增加条款为:“21.13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根据****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点击查看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质增效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吸纳禾**为主的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向禾**为主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56万元,吸纳禾**为主的群众不低于50人;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应力争吸纳更多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优先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群众、因灾需救助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与务工特别要重点吸纳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务工人数不能低于务工总人数的 30%。组织对参与项目建设的群众开展岗前培训、以工代赈;投标人要和参与工程建设的禾**镇为主的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投标人要根据****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群众务工组织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模板规范项目用工合同、项目群众务工情况登记表,要根据****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的通知》,按照模板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台账。若承包人没有履行以工代赈义务,视为违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