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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东校区教学楼实验楼连廊改造项目(三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一中东校区教学楼实验楼连廊改造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点击查看开发区大蔚﹒观澜国际5号楼120铺(1-2层)
成交金额:肆拾壹万叁仟肆佰捌拾玖元玖角肆分(¥413489.9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一中东校区教学楼实验楼连廊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包含教学楼及实验楼连廊铝合金玻璃封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妮娜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点击查看12025)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小****点击查看广场大楼B座1506室,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866/182****点击查看720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东校区
地 址:**省**市**区安丰路与皖西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小****点击查看广场大楼B座1506室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866/182****点击查看7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866/182****点击查看7207
****点击查看东校区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