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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玉城街道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路、南一路)一期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市玉城街道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路、南一路)一期(A3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77001),****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确定**市玉城街道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路、南一路)一期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质量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836 | 杨丽亚 | 不超过120天(日历天) | 合格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441 | 陈渊贞 | 120日历天 | 合格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441 | 卢经干 | 120日历天 | 合格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441 | 陈荣财 | 120日历天 | 合格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231 | 施时杨 | 不超过120日历天 | 合格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被否决依据 | ||
东****点击查看公司 | 在商务标评审中发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要求。 |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
****点击查看公司 | 在资格标评审中发现,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经理任命书、企业技术负责人任命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命书。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 |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公示时间:2025年08月23日~2025年08月25日
异议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点击查看,受理电话:0576-****点击查看8525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点击查看,受理电话:0576-****点击查看8517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盖章)
招 标 人:****点击查看(盖章)
监 督 部 门:****点击查看(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