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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芝兰居涂料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17日
4、评标日期及地点:2025年7月29日10时00分在**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13室
二、成交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点击查看芝兰居涂料改造项目 | ****点击查看 | **省**市**县**胜利路142号 | 4755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点击查看芝兰居涂料改造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15日历天 | 石** | 豫241****点击查看47695 |
三、评审专家名单:曹晓晓(组长)、田冰冰、吴帅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标准下报折扣率,以90%收取代理服务费5135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教育局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学府街39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379-****点击查看9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5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118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1181
4、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0379-****点击查看9742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