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点击查看-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