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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北区手术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1.3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中心函{2024}225号 现更正为:关于****点击查看北区手术室改造项目的备案表、发改中心函{2024}225号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点击查看2869.62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元)” 现更正为: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点击查看2869.62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元) 3.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为: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或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点击查看公司担保或第三方担保或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或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等方式。 工程款支付担保提供的期限:****点击查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的,发包人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2个月内办理;支付担保形式采用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的,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提供。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保证期限:工程款支付保证期限与施工合同期限一致,****点击查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点击查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 本公告内容视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https://jyzx.****点击查看.cn/)网站下载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