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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万盛经开区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 重****点击查看开发区中医院,招标人(代理业主)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 | 暂估采购预算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 万盛经开区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 4980 | 50 | 1 |
注:分项限价详见第二篇相关内容。
自筹资金。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负责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1)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批复文件;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涉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2)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批复文件;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或“医疗用毒性药品”;涉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3)投标产品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投标人如果是药品经营企业,须同时提供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取得的有效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并提供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取得的有效的驯养繁殖许可证。
(4)投标产品为甘草、麻黄(或以甘草、麻黄为原料制品)的:投标人如果是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有效的收购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有效的收购许可证。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万盛区)(https://www.****点击查看.com/wansheng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7月16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3日)。
(四)投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4楼)。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8月7日**时间9:30 。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6年8月7日**时间10:00 。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递交)
1.转账(汇款)方式
1.1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市公共**交易网(万盛区)(https://www.****点击查看.com/wanshengweb/)对应本项目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1.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3转款备注:投标人务必在备注栏注明:万盛经开区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
1.4****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电汇)时,****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投标人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投标人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投标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点击查看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招标人。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于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保证金退还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23-****点击查看3156。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没有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五)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电子保函(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
特别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与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的。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万盛区)(https://www.****点击查看.com/wanshe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接受中标人向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信息化建设能力的单位进行合同分包,但在分包前须将分包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报招标人、项目业主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合同分包,中药饮片供应服务不得分包。
(八)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为国企自主采购项目,仅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一)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周洁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6755
地 址:**市万盛区松林路111号8幢12-1
(二)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4166
地 址:**市**县**街道凤西街100号4幢67号附3号
| 万盛经开区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及伴随服务保证金信息 |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银行**坡支行 | 96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3100 |
| ****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重****点击查看分行 | 3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9131 |
| ****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公司**岗支行 | 1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20****点击查看39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