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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招租内容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宾馆**市**区**路168号(办公楼3-4层)资产包4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项目概况一览表:详见招租文件
4.租金价格涨幅: 自第三年度起年租金价格逐年递增1%。
5.装修免租期:依据上表中明确的免租期限。装修设计需报经出租方同意后实施,不得擅自装修。
6.相关费用:
(1)承租方自行承担标的物所属一切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
(2)本项目如涉及给排水系统、供暖、供水、供电、屋面防水等需要承租方自行修缮的,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权属归出租方所有,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3)运营期间所需一切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4)承租人应于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人账户交纳第一年 3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以保证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出租人收取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开具收据。
(5)招租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租赁时间为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点击查看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标准下浮10%收取,项目最低收取3000元,最高收取30000元。
7. 租金支付方式:见上表,租金自第三年度起年租金价格逐年递增1%。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8.项目租赁方式:本次招租采用单体项目租赁方式,出租方不提供物业服务,不收取物业费,仅限于水、电、暖气费的代收代缴。
9.竞租方应当按指定业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更改、不得转租。
10.招租项目用途:详见项目概况一览表。
二、竞租方资格要求
1. 竞价人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或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仅限于参加建筑面积300㎡以下的资产包);
2.****点击查看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主体(个体工商户仅限于参加建筑面积300㎡以下的资产包);自然人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3. 竞价人应当具有履行所承租项目业态的条件,并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按包件指定业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更改;
4. 竞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或者书面声明;
5. 竞价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点击查看.cn/网站未曾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截图或者书面声明;
6.竞价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曾有过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截图或者书面声明;
7.竞价人未曾有拖欠租金法律诉讼,提供截图或者书面声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记录为准);
8.竞价人因己方原因与项目单位产生重大经济纠纷或案件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价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10.竞价人报名时须提供竞价招租文件第五章资质审查文件全部材料以及资质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材料;
11.报名材料均需加盖竞价人公章;
12.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13.项目竞得后,招租人发现竞得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
14.资质审核要件为第五章《资质审核文件》。
三、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1.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
2.中国融通-融e租(网站或客户端):https://ryz.****点击查看.cn;
3. 58同城:https://www.****点击查看.com
四、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竞租方须于2025年05月16日18时(**时间)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质文件,在通过审核后,于2025年05月17日9:30时前缴纳竞价保证金(以平台显示提交时间为准),方可参与2025年05月19日竞价。
五、重要提示
1.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等于底价),若竞价场次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该场次将按照流拍处理;
2.竞租方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署;
3. 对于报名成功但未缴纳保证金或未报价的单位,1****点击查看集团其他项目招租,多次报名且未报价的,视情纳入黑名单。
4.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
六、业务咨询
对竞价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方或招租代理机构。
1.点击查看
招租方:****地址: **市**区**路168号
联系人: 韩 芳
联系方式:130****点击查看9599
踏勘联系人: 周希宁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4194
2.招租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史宸、刘蓓
联系方式:185****点击查看4206(史)、138****点击查看6994(刘)
异议受理渠道
联系人:吕鹏
联系电话:185****点击查看2196
3. 业务监督
投诉部门:纪检工作部
联系人:柳赓达
联系方式:010-****点击查看3617
投诉邮箱:****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