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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泾党农发〔2025〕6号)和《关于印发》(泾供社发〔2025〕10号)的文件精神,为推动**县农特产品的市场拓展,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发展,现对建设**县农特产品销售馆相关事宜进行公开询价方式征集建设主体。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询价方式征集建设**县农特产品销售馆建设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点击查看广场建设集宣传、展示、推介、销售为一体的可移动的农特产品销售馆一处并为农特产品销售馆配套相关实施。预算金额:26万元,特产销售馆面积为105平方建设要求具体如下:
1.农特产品销售馆设计效果图。
2.农特产品销售馆及配套相关实施
面积 | 框架 | 面漆 | 玻璃 | 室内 | 地面 | 配套相关设施 |
高3米*宽7米*长15米 | 镀锌方管 | 铝单板喷象牙白氟碳漆 | 中空玻璃 | 蜂窝铝板吊顶 | 电地热防水木地板 | 室内外的电路设施及照明相关设施 |
二、建设主体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目前需正常经营。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
(三)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申请当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责任事故。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止。
四、报名地点
****点击查看
联系人:马存琴
联系电话:0954-****点击查看141
五、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行复印件、企业征信报告;
2.报价相关资料及设计效果图
六、建设主体确定流程及要求
1.由****点击查看对组织相关部门确建设主体。
2.建设主体接到确认建设主体通知后,要按照特产馆建设要求及进度实施并提供相关资料。
3.特产馆建设结束,由****点击查看对特产馆建设情况进行审查验收。
4、特产馆建设通过验收后,****点击查看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支付建设资金。
附件1:**县建设**县农特产品销售馆建设主体申报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5日
附件1:**县建设**县农特产品销售馆建设主体申报表
项目名称 | 农特产品销售馆配建设项目 | |||||||
申请单位 | 名称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
建设目标 | ||||||||
建设内容 | ||||||||
项目实施 地点 | ||||||||
投资规模 (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项目资金 | 自筹资金 | |||||
申报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管理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