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基础施工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基础施工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发布于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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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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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6-20

****点击查看现对****点击查看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基础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点击查看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基础施工。

2、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3、招标范围:

本工程中30万千瓦光伏区箱变基础工程、基础接地工程以及防洪工程等施工内容,以及缺陷处理,移交生产和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为完成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箱变基础及接地工程施工,全部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箱变安装配套的管线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含预埋管线、槽钢、角钢、钢板、钢格栅及通风窗等);钢筋加工、安装及模板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及养护、防腐、回填及鹅卵石铺设、接地工程(开挖、回填、焊接以及防腐等)、油池及支墩施工、踏步施工、箱变围栏(如有)、配合交付安装验收等所有施工;为完成光伏区建筑工程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防洪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包含的场区建筑物、设备等配套防洪措施施工(包括挡墙、护坡、地恢复施工、二次防洪、导流坝等)施工。

3、施工电源、施工供水、排水等施工辅助工程,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期间调试及并网期间调试)用电、用水、网络费用以及垃圾和废水清运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和业主免费使用。

4、环境及水保措施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防洪涝设施工程、接地、线缆、护坡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5、承包范围内材料(含甲供)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以及二次倒运;

6、按照国家规范及行业规范,满足光伏区安全运行所需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满足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标识标牌、安全标语、零时或固定设施等;

7、配合招标人并网手续办理,以及电网、****点击查看政府部门进行质检验收、安评验收、消防验收和电力验收等;

8、配合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行政规费由业主方承担);

9、工程达标(全场光伏整体240小时试运后)、配合项目后期评价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10、编制此合同施工内容中的竣工资料,投标人应在项目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资料员,按照业主方竣工档案管理及规定,负责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编制及整理工程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见专用条款;

11、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

12、投标人应确保本标段工期满足发包人的里程碑节点计划,施工进度不得影响下一步工序,所以承包人应在劳动力和特殊工种及机械工器具等方面的配备上满足要求;其中基础浇筑用模板需配备齐全,周转灵活。测量器具应在检定周期内;

13、投标人负责本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绿色施工,悬挂条幅彩旗,裸露堆放的土石方应用密目网遮盖;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外运,建筑垃圾严禁随意丢弃;基础回填覆土完成后剩余的渣土可以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内,最后需自行恢复;

14、投标人在****点击查看质监站、技术监督、政府、能源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3、计划工期:

总工期 51天,计划于2025年7月11日开工,于2025年8月30日前完工并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光伏项目施工管理经验和履历;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5万千瓦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7)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备案证明(应登录**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jsy.****点击查看.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点击查看.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9)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全记录、****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4日(**时间,每日10:30-19:00下同),到**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同步发送****点击查看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3、报名资料:投标意向函(格式自拟,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开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ail****点击查看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日**时间10时30分在****点击查看进行公开开标(**乌****点击查看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7楼),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乌****点击查看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曾由美

电话:0991-****点击查看135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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