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农产品物流园流通体系及县域基础设施提升(一期)EPC项目商品砼采购项目

泾县农产品物流园流通体系及县域基础设施提升(一期)EPC项目商品砼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5-05-22
泾县****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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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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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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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农产品物流园流通体系及县域基础设施提升(一期)EPC项目商品砼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园区

成交费率:综合费率9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农产品物流园流通体系及县域基础设施提升(一期)EPC项目商品砼采购项目

品牌、规格型号:符合发包文件要求

数量:符合发包文件要求

单价:符合发包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的100%收取,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取,金额:39997.5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邀请发包;

(二)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626;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无效投标单位: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发 包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点击查看镇幕**路8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点击查看9983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304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63-****点击查看626

2025年5月22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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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装修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泾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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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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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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