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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操场改造工程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点击查看学校公用经费列支,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区金峰镇金中路151号****点击查看;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价为49498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货物采购;
(2)招标类型:货物采购;
(3)招标范围和内容:****点击查看操场改造工程项目(二次),具体以为竞争性谈判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498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按谈判文件、合同及国家行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时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潜在供应商按要求向代理机构进行本项目报名,采购文件报名后不退。【报名购买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邮件购买方式开展项目报名活动。通过邮件购买电子版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账号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填写清楚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未及时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等发送至指定邮箱,视为未报名成功。未办理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注:为方便辨识,请网络方式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在邮件主题处填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30分(**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转账方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09:00(**时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点击查看(**省**市**区东浦路138号湖前综合楼C楼4层本项目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30日09:00(**时间),****点击查看(**省**市**区东浦路138号湖前综合楼C楼4层本项目开标大厅)。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点击查看政府网(http://www.****点击查看.cn/)、2.**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点击查看.com/)、3.****点击查看校内公示栏】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金峰镇金中路151号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4096
11.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东浦路138号湖前综合楼C楼4层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2263
附1:****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信息
特别提示 | |
获取采购文件及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群众路(**)支行 | |
账 号:4273 7792 1063 |
****点击查看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