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自治区
****点击查看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点击查看)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更正内容:
(一)将原项目编号“2025-JLZLBB-G1004”
更正为:
“****点击查看”
(二)删除 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2 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中:
投标人资质条件、财务状况和信誉 业绩要求: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更正为:
投标人资质条件、财务状况和信誉 业绩要求:不要求。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中:
资格评审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更正为:
资格评审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为2025年8月8日10时00分。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为2025年8月7日17时00分。
(七)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99****点击查看2847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市**区文康路1号-1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6536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报名商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谭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153****点击查看1471
纪检监督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