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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项目名称:板桥镇渔村风貌提升与农文旅配套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1. 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方式支付”。现作如下澄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点击查看银行(纸质)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点击查看公司保函(含电子担保保函)等方式支付”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上述任一合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各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2. 其他说明:
1.本次澄清仅补充投标保证金的可接受担保形式,****点击查看公司保函(含电子担保保函)纳入合法渠道。未调整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截止时间、递交要求、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及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截止前提交的担保文件,澄清后可选渠道增加,系扩大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减轻投标人资金压力,不增加投标编制负担。投标人此前****点击查看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合规担保文件,在投标时继续有效,无需重新办理或更换。
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方需在投标截止至少15日前通知并顺延开标时间。本次澄清仅扩大担保渠道、不加重投标人义务、不改变原提交规则,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顺延,仍以原招标公告载明的【2026年09月30日08时30分】为准。
三、其他
1.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文件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为准。
2.请各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重新下载最新澄清后招标文件,据此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3.此次澄清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纠纷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和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 **市板桥镇
联 系 人: 何声滨
电 话: 0898-****点击查看018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区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802房
项目负责人: 邓双腾
电 话: 0898-****点击查看1835
日期: 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