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本项目(智慧能源及集成系统制造产业园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文件中的报价表及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与修改。本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响应人据此编制响应文件:
1、报价表项目特征描述变更:
报价表中的项目特征描述(包含工作内容、施工工艺、规格型号)由“6#研发楼、7#综合楼水电”更正为“1#厂房、6#研发楼、7#综合楼防水”。
2、最高限价下浮率变更:
报价表中的最高限价(下浮率%)由“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13%”修改为“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7%”。
3、报价下浮率作废条件变更:
报价表中的报价(下浮率%)说明由“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 %(下浮率小于 13% 作废处理)”修改为“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 %(下浮率小于 7% 作废处理)”。
4、报价计算公式变更:
报价表下方备注第1条中的计算公式:
原内容:报价暂定金额=最高限价暂定金额/(1-最高限价下浮率%)*(1-报价下浮率%)
现修改为:报价暂定金额=最高限价暂定金额*(1-报价下浮率%)。
5、响应文件封面及报价表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封面及报价表,请各潜在响应人统一下载并严格使用本次澄清公告所附的最新《附件1:智慧能源及集成系统制造产业园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响应文件封面及报价表》文件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