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终止公告
根据《****点击查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方式的,若获取采购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足 2 家,应重新组织询比价;采用邀请方式的,若获取采购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足 3 家,应重新组织询比价。”本次仅1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故终止本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