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东关基督教堂保护修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12-09,更正为:2024-12-1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3 08:30:30,更正为:2024-12-18 08: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2-13 08:30:30,更正为:2024-12-18 08:30:00。
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五)违约责任
更正为:
(五)违约责任
1、开工前,中标人须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评分项20】
2、要求中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评分项21】
3、中标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采购人书面同意。【评分项22】
4、采购人或监理人采用不定时随机检查(点名)的方法检查中标人施工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如采购人或监理人发现中标人施工管理人员缺岗,且未向采购人或监理人事先书面报告并获得书面同意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缺岗的按每人次处3000元人民币罚款,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缺岗的按每人次处1000元人民币罚款。【评分项23】
5、中标人施工管理人员累计缺岗5次(含5次)的,采购人或监理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撤换,中标人应予以撤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1万元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中标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评分项24】
6、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每人次处1万元人民币罚款 。【评分项25】
7、除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外,中标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评分项26】
8、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施工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支付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评分项27】
9、在签定施工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支付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评分项28】
10、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防火工作,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赔偿采购人的所有经济损失。【评分项29】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0日
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五一九路392号
联系方式:0599-****点击查看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童游大街17号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66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fjkzsw
电话:187****点击查看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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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