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 **市**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 项目来源 |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闫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点击查看6988 |
标段(包)名称 | **支援三线建设展陈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点击查看001 |
原开标时间 | 2025-07-11 09:30 |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 2025-07-14 09:30 |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 1.本项目付款方式变更为: A、工程款: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30%。 (2)展墙基础施工完毕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20%; (3)隐蔽工程施工完毕、设备到场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20%; (4)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10%; (5)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7%; (6)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10%; (7)剩余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 本工程质保期满,承包单位完成保修工作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且双方完成质保金结算后,无息支付余下质保金。 B、设计款: (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此分项设计款总额的15%; (2)方案阶段: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通过招标人认可后3日内,支付此分项设计款总额的30%; (3)施工图阶段: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招标人认可后3日内,支付此分项设计款总额的45%; (4)现场服务:本项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日内,支付此分项设计款总额的10%。 保修期起算时间:2年 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 质保金:工程款总额的3%,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质保金退还:保修期起算起满两年,中标方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无息返还。 2.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14日09:30(**时间)。 |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 刘桂君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 024-****点击查看3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