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志光镇电商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贵溪市志光镇电商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于 2025-02-24

**市志光镇电商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变更公告[变更公告:第 1次]

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公告中其他要求:9、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劳动合同、开标前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其他要求:9、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或投标单位经营人员均可担任,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注 :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查看, 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2025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