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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要求
1.采购需求中的所有项目清单,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2.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相关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所有使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得到国家认证的厂家产品。采购需求中所有项目所需原材料等必须采购人审定后方可用于工程。
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
二、相关标准: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2.质量保证
2.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3 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 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本项目要求提供至少2年质保,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否则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签约价格5%的违约金。
施工技术要求
1.装修施工要求 :原有部分墙面、地面、门窗等拆除,墙面 、地面、 吊顶依区域特性选材料并做好相应处理,更换密封良好的门窗, 重新规划水电线路,确保安全供应。安装高效通风、节能照明系统。食品安全及卫生要求:装修材料符合环保和食品安全标准;施工管理及售后服务要求:施工单位具备资质,按规范施工并做好防护,提供至少2年质保。
( 1 ) 装修工程
操作间地面:防滑地砖 规格≥600mm× 600mm
操作间墙面:墙面砖 规格≥300mm×600mm
就餐区墙面:底部为300*600墙裙,上方为白色墙漆面层
操作间天花板:600*600*0.8厚铝扣板天花,
门窗:按图纸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参数施工。
(2) 系统工程
系统工程详情参照施工图及预算工程量清单文件。
2.工程量清单、图纸(详见附件)。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2025年8月15日前完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交付采购人使用。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成交供应商选购的材料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及合同要求。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使用的建材若属《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必选类”的,应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属“可选类”的,政策实施城市可自主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选用种类不低于建材种类的 40%。
验收要求
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结算方法
1.付 款 人:****点击查看。
2.付款方式:(1)根据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项目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为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价的70%;第二次付款为工程项目****点击查看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评审报告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尾款作为质保金;第三次付款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执行,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6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期间不计利息)。(2)本项目采用单价及总价双控模式,综合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即采购包最高限价)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点击查看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采购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工程变更
4.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4.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项目负责部门进行初审,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5.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点击查看**中心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6.工程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年第279****点击查看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
7.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项目(工程****点击查看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本项目以上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在磋商过程中均可能产生实质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