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排水防涝综合提升工程(一期)—惠安县城区沟河整治项目澄清文件

惠安县排水防涝综合提升工程(一期)—惠安县城区沟河整治项目澄清文件

发布于 2026-09-30

招标详情

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7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2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46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招标9次,合作供应商7个,潜在供应商6个
查看详情 >

**县排水防涝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县**沟河整治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点击查看的**县排水防涝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县**沟河整治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现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本项目从发布招标公告到开标时间为24天,这中间还有中秋放假3天,国庆放假7天,实际的制作标书时间只有14天,请招标人适当**开标时间,给予投标人充足的制作标书的时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的规定。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废止《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领域针对“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筑(2026)10号)”,对原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内容作出修改,具体详见附件,未按附件内容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6年09月30日

附件说明:

附件一:《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附件一:

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

□ 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或本单位员工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 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实体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共招标过 9 次; 共合作装修供应商 7 个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泉州****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 中标 0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6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家
查看完整分析
中建****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20 次, 占比 83.33%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16 次, 占比 66.6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福建****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8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8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3.85 万
福建****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装修工程, 中标 8 次, 占比 53.33%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15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 次, 中标金额 22208.01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