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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调试综合工区装修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检修调试综合工区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点击查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为EPC总承包总承包标段;
2.2建设地点:**市**区凤溪大道南段676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土建工程:检修调试综合工区的建筑改造工程、总平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相关工程量清单。(2)安装工程:包含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等内容,具体内容详相关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后75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改造、水电设施安装、功能划分及相应配套工程的材料采购与施工(不含消防工程)等。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②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个装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类似业绩(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情形)。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分别承担过1个装饰装修项目设计类似业绩和1个装饰装修项目施工类似业绩(注:联合体投标的情形,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具体分工确定),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容,责任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就工程项目对招标人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就工程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5年 9 月 26 日起登录**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点击查看.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费用为200元(其中平台技术服务费50元,招标文件费150元,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按网页页面指示完成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完成响应本次招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纸质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B座12层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点击查看.com/)(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人和路789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28-8913-110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B座12层2号
联 系 人:邱老师
电 话:028-****点击查看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