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原县税务局平泉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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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7-30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镇原县税务局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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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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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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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监督机构 其他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其他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124.870132
是否远程异地 招标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包括承重系统、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和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维修改造面积601.95平方米。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E6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23****点击查看5001 124.870132万元 服务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52776C-****点击查看0727-000139-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承诺函》。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标段内容: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包括承重系统、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和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维修改造面积601.9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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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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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装修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镇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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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6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甘肃, 中标 6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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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甘肃,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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