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二期(南入**15米宽人行道建设项目)已取得****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对**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姚住建复〔2025〕6号)。项目选址建设于****点击查看**加油站旁,****点击查看**局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现将**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二期(南入**15米宽人行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二期(南入**15米宽人行道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姚住建复〔2025〕6号
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建设局
项目建设依据:****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对**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项目拟选位置:****点击查看**加油站旁
拟用地面积:0.4580公顷
拟建设规模:拟建设市政道路人行道一条,总长约310米。
申报类别: 行政许可
申报单位: ****点击查看建设局
公示类别: 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6日
审批公示单位: ****点击查看**局
审批单位:****点击查看**局
涉及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点击查看**局将依法进行审批。
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建议和意见,****点击查看**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局 0878-****点击查看186
****点击查看**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