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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七一路办公楼(819工程伪装楼)及应急物资仓库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七一路办公楼(819工程伪装楼)及应急物资仓库屋面防水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15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七一路办公楼(819工程伪装楼)及应急物资仓库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2031.26元
最高限价:102031.2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1 | 01 | ****点击查看七一路办公楼(819工程伪装楼)及应急物资仓库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 102031.26 | 102031.26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点击查看七一路办公楼(819工程伪装楼)及应急物资仓库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5.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9工期:15日历天。
5.10缺陷责任期:12 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4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5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7室。
3、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15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七一路3号院
联系人:买女士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3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9128
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