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点击查看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点击查看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并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质检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供应商必须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