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自行留存视频、音频等勘验资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规划、住建、自然**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查封、抵押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在勘验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报名时上传)。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 2.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为自然人共有产权的不动产,一直未办理产权证书。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包括地上建筑物、相关配套设施及室内装修装饰、动产,及分摊或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3.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协议书股权比例列示的**鄂博区百灵道西侧原糖业大院房产{证号:包白固用(2011 第)003号},其中:马瑛占股 11.1111%、孙毅占股 11.1111%、刘峰伟占股 66.6666%、王雪峰占股 11.1111%;其建筑面积是委托方要求的依据协议书列示的建筑面积 2557.71平方米。若法定机构测量面积与本公告所披露面积不一致时,应以法定机构测定面积为准。 4.标的土地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不动产、土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标的实际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项目成交后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等因素而发生变化。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房产、土地使用权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出让合同等资料全部内容,与该标的土地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5.土地登记证号:包白国用(2011)第003号 6.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文号:包白建规管字(2011)第022号 7.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目前无产权证书。 8.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市不动产(土地)登记簿证明》显示,土地有效限制情况如下:来文单位:****点击查看法院,来文编号:(2021)内 0204 执 1298 号,收文日期:2021 年 8 月 2 日,限制期限 2021 年 8 月 2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 日止,限制内容:查封。 9.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发布申请书》承诺:博众综合楼位于****点击查看大院,其所有权归属于刘峰伟、马瑛、孙毅、王雪峰四人共有(附共有协议),物权清晰,目前闲置,未出租出借,未被法院查封,且未做抵押担保并办理他项权,以上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10.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共有协****点击查看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点击查看中心查阅共有协议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1.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意向方报****点击查看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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