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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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26
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县老旧小区内配套改造建设项目已经由**维吾尔自治区﹒**﹒**县备案。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县老旧小区内配套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1.提升改造沥青路面33800平方米,改造绿化面积2650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130个,自行车棚1800平方米,健身器材34套; 2.新增太阳能路灯237盏,监控系统270路,安装新能源充电桩220个,强电改造600米,弱电入地12500米,弱电井303座; 3.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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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持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自治区外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拟派人员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27日 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点击查看.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县县城;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点击查看、联系人:金磊、电话:190****点击查看1156)。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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