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钱****点击查看公司申请的海昌街道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湖盐路与光耀路路口改造工程涉及占用原水管道区域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海昌街道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湖盐路与光耀路路口改造工程涉及占用原水管道区域相关资料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5年7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点击查看。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5工作日) 来信请寄:****点击查看 地址:**市海昌路288号 邮编:314400 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