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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中心**路灯杆等路灯设施改造以及路灯补盲等零星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东流路9****点击查看中心C-办1712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点击查看8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中心**路灯杆等路灯设施改造以及路灯补盲等零星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对薛阁路(魏武大道—三曹路)、魏武大道(州后街—药都大道)、希夷大道(杜仲路—养生大道)、人民路(魏武大道—希夷大道)、芍花路(**路—宋汤河)灯杆、基础、电缆(薛阁路包含电缆,其他路段对电缆进行保护性拆除)更换及部分缺亮路段(魏武大道(药都路-酒城大道))路灯补盲等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勇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84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学国、刘玉柱、杨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
(二)收费金额:12977.7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期限:2026年9月4日
3.开标日期:2026年9月10日
4.资格能力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点击查看86237;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19]015748。
5.业绩:本项目未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84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B(2023)****点击查看915。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9月2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009。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希夷大道455****点击查看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161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58-****点击查看161
十、附件
1.谈判文件、清单及图纸等
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评审得分与排序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