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部对配电室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配电室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公示期限: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17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点击查看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25550.00 (元) ; 第二名:****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27210.00 (元) ; 第三名:**菲伟****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31000.00 (元) ; 第四名:**金****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32700.00 (元) ;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点击查看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25550.00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示期内,如果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同时对积极参与本次招标的各投标人深表感谢。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10-****点击查看4373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4352 地 址:** **市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4373 地 址:** **市 九、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冷先生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4369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4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