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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点击查看公司生产调度大厅升级改造项目
澄清文件01
遴选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此内容作为遴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遴选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响应人照此执行。
****点击查看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澄清文件
问题1: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评审表”,投标人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是否理解为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已完或正在实施的业绩均满足要求
答: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已完或正在实施的业绩均满足本遴选文件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第5章用户需求书6.关键材料(设备设施)中要求提供具备 CMA 或 CNAS 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并以此作为打分。我方技术工程师多次与各主流品牌厂商联系,各厂家明确表示LED大屏亮度≥800cd/m2、刷新率≥3840Hz都是行业内的主流参数,而招标文件打分方式中明确要求LED大屏高于最低参数定义才能得分(亮度≥810cd/m2、刷新率≥4000Hz)存在品牌指向性、倾向性,存在着以产品参数控标的可能性。请贵公司予以调整。
答:本项目遴选文件第5章用户需求书6.关键材料(设备设施)明确了LED大屏“最低参数要求”,其中“亮度≥800cd/m2、刷新率≥3840Hz”均属于LED大屏的基础要求,任何满足该基础要求的产品均可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争。
本项目遴选文件第3章商务及技术标评审细则属于优于基础要求的择优评价,其中第2条对LED大屏“关键材料(设备设施)”客观指标明确了评审要求,未对品牌、商标、制造商等作出任何限制或描述,不存在品牌指向性、倾向性。同时,经市场调查,符合本项目遴选文件关键材料(设备设施)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不存在以产品参数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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