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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学2、3号楼连廊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点击查看中学2、3号楼连廊改造工程(项目****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点击查看中学2、3号楼连廊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点击查看
2.1.2建设规模: 本****点击查看中学2、3号楼连廊改造工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外墙涂料粉刷、金属窗安装、地板铺设、天棚吊顶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28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 10日,竣工日期:2025年8月8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 2023年 6 月2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4年6月23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5年3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时间和方法:请投标申请人发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至招标代理邮箱****点击查看@qq.com。
4.3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份,售后不退。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7月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 ****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高新区-通知公告 上发布。
(1)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2)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街道石山路46号 地 址:****点击查看**中心6号楼801
邮 编: 214400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138****点击查看3418 电 话: 180****点击查看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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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