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五期(G栋)14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公告

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五期(G栋)14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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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投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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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国际企业孵化器五期(G栋)14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采购项目名称:**国际企业孵化器五期(G栋)14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工程建设地点:**区掬泉路3号**国际企业孵化器五期G栋14楼

2.1.3工程建设规模:**国际企业孵化器五期(G栋)14楼装修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135.84㎡(实际面积以实测为准),用途为日常办公。

2.1.4工期: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10个日历天,施工50个日历天)

2.2采购范围

2.2.1包段划分:一个包。

2.2.2采购内容:

完成本场地全套内部装修改造,包含平面方案及效果图设计;楼地面、墙面、天花翻新装饰、门窗、窗帘等建筑装饰工程;电路、给排水、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安装调试工程;网络布线、视频监控、智能化系统布设以及办公家具配套(以实际提供数量据实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包设计(满足采购人使用功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需要)、包工程管理和协调、包深化设计、包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包临时设施、包现场办公及安保、包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费用、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本单位和其他单位成品)、包满足验收需要的各类调试与检测、包政府行政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配合整体竣工验收(含相关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包因验收(报价范围内)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以及供应商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须承担为履行此合同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所必须缴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税费及规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税费,此税费及规费应已包括可能涉及的合同价格调整)等工作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容。具体以采购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有权对供应商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硬装、软装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预算、结算,参与各项报建、图纸会审、各项专项验收、联合竣工验收的服务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等,工作内容详见合同。

工程施工: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采购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包报建、包造价控制、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甲醛处理、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和归档、包施工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相关报建报批配合以及一切相关配套工程、编制竣工图、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和保修等(具体以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约定为准)。

注:采购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实施内容有最终决定权,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进而调整相应费用且不予以额外补偿,中选人已充分了解知悉前述约定并同意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最高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5万元,其中暂列金25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上述相应的最高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3.1.1款、3.1.2款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点击查看事务所资质证书

**企业独立参加响应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资质要求。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响应,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点击查看建设部****点击查看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设置。

②**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点击查看.cn/xxgk/wjtz/content/post_****点击查看220.html)确定。**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作为设计方参与响应。

3.1.2供应商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点击查看建设部****点击查看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设计主办单位委派)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专业人士,且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企业及**专业人士参与本次响应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6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即主办方),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接受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

3.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各单位)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登****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点击查看事务所的,****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③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主办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的《供应商声明》(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一);

④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⑤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各单位)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最近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未在采购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寺右新马路111****点击查看广场8楼821

(3)方式:①现场获取 ②邮件获取(供应商须填写“响应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以PDF形式发送到hhm@giecc.****点击查看.cn并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响应登记表》见采购公告附件)

(4)售价:300元

5.公告发布日期、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5.1发布采购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8日。

5.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0月8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

5.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寺右新马路111****点击查看广场9楼第三会议室。

5.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点击查看发布的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6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点击查看官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点击查看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 易工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2521

联系地址:**市**区广发证券大厦13楼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方工、洪工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6919转538

联系地址:**市寺右新马路111****点击查看广场8楼

异议受理部门:****点击查看

异议受理电话:020-****点击查看2513

地址:**市**区广发证券大厦13楼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6年9月20日

响应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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