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阿里地区“促消费﹒惠民生”物资交流会合作单位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阿里地区“促消费﹒惠民生”物资交流会合作单位公告

发布于 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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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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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地区“促消费﹒**生”物资交流会**单位公告
2026年11月3日 16:59 **为积极筹办**地区“促消费﹒**生”物资交流会,搭建线下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充分展示**民俗特色、展销农特产品、活跃市场经济。现就公开遴选**地区“促消费﹒**生”物资交流会**单位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地区“促消费﹒**生”物资交流会

(二)项目地点

****点击查看体育场外围(文化东路)

(三)项目内容

1.广告装饰布设。结合场地实际,搭建展销桁架、展区门头、吊旗等,搭设必要的监控、安防等设施设备,广告装饰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2.现场管理服务。负责物资交流会日常秩序维护、环境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管护、商户规范管理等方面,负责协助摊位分配、市电接入等各项工作。

(四)项目时间

2026年11月至12月



二、参选主体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市场营销策划、场地运营管理、物业服务、亮化工程等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行政处罚及经营异常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3.具备广告装饰工程施工、商业运营、公共场地管理等相关从业经验。

4.服从政府部门安排,承诺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广告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综合考量参选单位的资质实力、服务承诺、报价、过往业绩、安全保障能力等因素,召开会议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四、提交材料

1.参选单位申请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参选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无失信及无违法违规承诺书和截图;

5.项目业绩证明(合同、验收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广告装饰及管理方案(含广告装饰设计方案、现场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等);

7.项目报价方案、服务承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所有参选资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提交材料一式三份,密封装订。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1月3日

2.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工作日上午 10:30—13:30,下午 16:00—18: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商务局内贸综合科(3楼)

4.现场踏勘:参选单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5.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8:30时,逾期递交参选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参选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选有关的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遴选单位不承担任何参选费用。

2.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主管部门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

3.广告装饰、现场管理须严格遵守城市规划、市容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意识形态等相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点位、增设广告、调整运营内容。

4.本****点击查看商务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5.本次遴选最终解释权归遴选单位所有。



七、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自治区**地区**县狮泉河镇文化东路

联系人:于渊婷

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3131 0897-****点击查看852



****点击查看商务局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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