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下午在我院的比选活动中,前期3家公司报名均参加了比选,因在比选过程中出现涉嫌围标串标情况,评审一致决定对“****点击查看病案室改造项目”进行废标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标公司:
1、****点击查看**公司
2、**市****点击查看公司
3、****点击查看公司
二、评审专家:
次卓嘎(药剂科)、****点击查看门诊部)、****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三、涉嫌违规的内容: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发现****点击查看**公司与**市****点击查看公司的投标文件存在异常一致性及明显错误重复,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评审委员会认定本次投标活动无效,现决定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