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长安镇乌沙社区环西路73号物业加固工程补充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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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CAFWQA****点击查看1436

各投标人:

现对2025年08月09日发出的《****点击查看环西路73号物业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1款修改为:

3.1资质要求:根据《****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中“1 企业资质”:

原文: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10 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资质

2

施工资质:

投标人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现文: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10 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资质

2

施工资质:

投标人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附件(1)
补充通知(一)长安镇乌沙社区环西路73号物业加固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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