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智慧场地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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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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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某部智慧场地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三、项目名称

某部智慧场地改造项目(二次)

四、评标结果

截至10月22日9时30分,6家报名的投标单位有5家递交了投标文件(****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未递交文件);12时00分,****点击查看中心抽取的5名专家对5家投标单位进行评审,5****点击查看委员会评标建议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投标报价:644,817.0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623,836.7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645,515.88元)。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渠道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

七、提出质疑方式

递交纸质文件,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地址:**自治区**市

联系人:徐先生 132****点击查看3214

韩先生 139****点击查看0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B区3-8

联系方式:但老师 173****点击查看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