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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 ¥ 12.810000 万元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保证金: 4.000000万元企业性质: 国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点击查看公告起止日期:2025-04-10 至 2025-04-16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报名竞买。
标的信息
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信息
经办人联系方式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其他附件材料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监测编号 GR2025DL****点击查看525
标的名称 (2025年第1121号)****点击查看商务区C04地块西北侧空地公开征集经营管理单位项目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12.810000
公告日期 2025-04-10 公告截止日期 2025-04-16
现场展示时间 2025-04-10至2025-04-16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网络竞价时间 2025-04-18 (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5年4月18日10:00;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1:00。 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5年4月18日11: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3.如在延牌周期后竞价:延牌周期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10:00。加价幅度:人民币0.2万元及其整数倍。)
统一展示时间 2025-04-10至2025-04-16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1.标的名称:****点击查看商务区C04地块西北侧空地 2.地址:**市**商务区C04地块西北侧 3.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 4.配套设施:无。 5.其他:本项目标的实际面积、装饰装修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附件《联营经营合同(样本)》执行,请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项目附件。
交易条件
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年(首期)经营费用一次****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经营用途: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在资产所属单位指定范围的建设设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系统,安装充电桩及相关设备、接入电源、设置相关设施等,****点击查看电站。运营期间,仅供充电使用者充电使用,不得做为他用。
2.经营费用底价:12.81万元/年
3.经营期限:3年,视经营情况经资产所属单位同意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次,续签期限为2年。
4.经营模式:本项目采取“保底经营费用或服务费分成取高”的模式开展**。双方签订《联营经营合同》后,经营管理单位向资产所属单位缴纳保底经营费用(保底经营费用以本项目成交价格为准),每满一个经营年度,若服务费(含税)的20%高于保底经营费用,则按服务费(含税)的20%向资产所属单位补齐超出保底经营费用部分。
5.经营费用及交纳方式:
****点击查看交易所的交易进度按照通知要求交纳经营费用,首年(首期)经营费用一次性支付,由经营管理****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单年全部营业额(含税)的20%高于经营费用,经营管理单位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联营经营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向资产所属单位补齐超出部分。
6.本项目标的为公共用地,相关用地手续由经营管理单位自行办理,如因经营管理单位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经营管理单位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点击查看交易所及****点击查看无关。
7.项目运营期间,如遇政府、主管单位等上级政策、规划变更、土地收储、供应及征用、收回等或不可抗力,致使项目无法正常运营的,合同终止,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交易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补偿及赔偿条件。
8.经营管理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在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节能审查、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行业管理等其他相关手续,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且建设方案须经产权单位同意,方可建设。
9.项目内容涉及城建、环保、消防、电力、邮电通讯、上下水、卫生等事宜,应符合国家级地方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
10.建设周期不得超过60日历日(从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之日计算),不收取建设期间相应管理费。
11.经营管理单位使用的充电设备须选用知名品牌,使用的充电服务平台须选用品牌运营商,具体选用的充电设备品牌及充电服务平台须经资产所属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
12.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附件1《联营经营合同(样本)》、《资产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25]第 077 号)。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站(www.****点击查看.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点击查看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点击查看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经营资格。****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经营管****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本项目标的)交易过程中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自行承担。****点击查看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由经营管理单位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提交意向经营申请时须对以下交易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承诺所提交的意向经营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公开征集经营管理单位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经营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意向经营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经营费用。
(3)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资产所****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知悉本项目全部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知悉本项目场地用途,同意若经营管理单位违反本项目交易条件或附件1《联营经营合同(样本)》中条款,资产所****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所交纳的保证金、解除经营合同并追究经营管理单位违约责任。
(5)知悉“本项目标的为为公共用地,资产所属单位无法提供权属证明,如因经营管理单位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经营管理单位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点击查看交易所及****点击查看无关。”
(6)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与资产所属单位签订联营经营合同并将首年(首期)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一次****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公告要求支付首年(首期)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7)同意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并与资产所属单位签订联营经营合同、将首年(首期)经营费用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交易双方自行负责明确交接时点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交接之前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资产所属单位承担,交接之后经营期限内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经营管理单位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资产所属单位与经营管理单位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8)知悉经营管理单位需持交易双方签订的《联营经营合同》(原件)、《资产交接单》(原****点击查看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9)同意在与资产所属单位签订《联营经营合同》****点击查看交易所审核通过、支付首年(首期)经营费用和交易服务费后,****点击查看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6、本项目标的以现状进行公开征集经营管理单位,****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办理意向经营登记前对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经营管理单位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联营经营合同、拒付首年(首期)经营费用、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经营意向或退还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资产所****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点击查看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底价与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经营管理单位。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1、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时间不得低于1年; 2、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具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标的不允许联合体经营。 本项目资格条件的设定由资产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点击查看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点击查看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资产所属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资产所****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经营管理单位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意向经营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资产所属单位签订联营经营合同的;⑤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年(首期)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若非资产所属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资产所属单位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经营管理单位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经营管理单位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标的交接的;②经营管理单位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公告要求支付首年(首期)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经营管理单位(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点击查看交易所在确定经营管理单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省**市**区港兴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德新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
经济类型 国****点击查看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点击查看0200MS109E7K4B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会议纪要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原女士
咨询电话 185****点击查看7372(工作日8:30-17:00)
项目报名 普女士
报名电话 0411-****点击查看0523(工作日8:30-17:00)
现场报名地址 **市**区东北北路101****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五楼
网上报名地址 www.****点击查看.cn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其他附件材料
《联营经营合同(样本)》 查看附件信息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点击查看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点击查看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点击查看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