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街道) | 千垛镇 | 村(社区) | 徐圩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8-26 |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 预算总额 | 283215.19元 | ||
| 资金来源 | 村集体资金 | ||
| 项目周期 | 40天 | ||
| 项目描述 | 1、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子目之中,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结算时不作调整,请投标单位慎重报价;承担,工程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2、杂物清运、材料运输、机械设备进退场等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有关的矛盾处理及费用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请投标单位慎重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3、保护好现场建筑物、道路及圩堤等,破坏需修复,修复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4、清单不详之处及本工程具体实施内容最终以甲方要求施工;5、本工程主材单价均与建设单位共同询价确定,进入施工现场需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请各投标单位在下浮率综合考虑价格风险,投标单位慎重报价,结算时单价不作调整;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83215.19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按村要求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要求报名方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付款方式:七三,工期:40天。 | ||
| 补充说明 | 最低价中标。 | ||
| 标段描述 | 1、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子目之 中,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 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已分摊在本合 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结算时不作调整,请投标单位慎重报价; 承担,工程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 2、杂物清运、材料运输、机械设备进退场等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有关的矛盾 处理及费用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请投标单位慎重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3、保护好现场建筑物、道路及圩堤等,破坏需修复,修复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 4、清单不详之处及本工程具体实施内容最终以甲方要求施工;5、本工程主材单价均与建设单位共同询价确定,进入施工现场需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请各投标单位在下浮率综合考虑价格风险,投标单位慎重报价,结算时单价不作调整;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283215.19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按村要求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要求报名方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付款方式:七三,工期:40天。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5600.00 | ||
| 最高限价 | 283215.59元 | ||
| 成交缴款方式 | 现金支付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聚合支付 扫码支付 |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
| 补充说明 | -- | ||
| 招标公告 | |
| 授权委托书 | |
| 投标方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