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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点击查看发展改革局、****点击查看审批局以迁发改审字[2013]14号、迁行审投资函[2020]4号文和迁行审投资审字(2020)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427.301166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17357.301166万元,建设规模:建设30#、31#、32#、33#、34#、36#、37#、38#共8栋6+1层砖混结构住宅楼,1栋2层框架结构配套商业楼、一个垃圾站、三期部分外网工程及前两期工程外网完善,总建筑面积约52813.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4203.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610.2平方米),建设地点:**市杨店子镇(现滨河街道)湾子村南、杨柏公路东侧、经十一路西侧、纬十五街南侧。2.计划工期:5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490天)日历天。 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其他: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后的原件扫描件),但签订合同时应由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7 17:30至2025-04-23 17:30(**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递交至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3.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任何单位 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市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0315-****点击查看727,地址:****点击查看建设局。4.强化评标阶段串通投标线索认定和查处。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不同投标人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误一致两处以上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经询问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后否决其投标。评标结束后监督部门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信息公开和信用惩戒。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向 ****点击查看 提出,联系人: 马辉 ,联系电话: 0315-****点击查看360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点击查看建设局 电话:0315-****点击查看727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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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关于**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工程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编码****点击查看的**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工程总承包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做出如下变更: 1、因“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查询系统功能不完善,各平台之间数据存在不统一的情况,现取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关于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的规定。 2、原招标公告4.1条变更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4月22日17时30分至2025年4月28日17时30分,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获取招标文件” 3、因招标公告中关于类似业绩的规定与投标须知前附表3.5款第10项要求提供的资料相互矛盾,现将投标须知前附表3.5款第10项变更为“10.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在建项目无需提供,已完成项目需要提供)以及 / 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资料认定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竣工验收报告 3、中标通知书 )”。 4、原投标须知前附表10.9款“技术标页数:页数宜在500页以内”变更为“技术标页数:不超过500页”,同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款“否决投标的情形”中增加“技术标页数大于500页”的规定。 招标人:****点击查看(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盖章)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