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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明珠府****点击查看营销中心软饰采购(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交投﹒明珠府****点击查看营销中心软饰采购(第2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交投﹒明珠府****点击查看营销中心软饰采购(第2次采购)
点击查看营销中心软饰采购(第2次采购)
标段名称:交投﹒明珠府****1.2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市**区塔桥北路与明珠大道交汇处;
1.4采购内容及范围:营销中心位于交投﹒明珠府项目3#楼底商,共两层。****点击查看中心总建筑面积约830㎡,其中一层建面约440 m2,二层建面约390m2。本项目为整体装饰陈设方案设计、采购、定制、运输、安装、摆放、清洁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1.5采购限价(含税):298984.25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成交供应商以签订合同的第二天开始计算,60天内完成软装饰品的采购、定制、运输、摆场、清洁及验收达到对外展示条件。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8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交投**发展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16-****点击查看061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点击查看**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点击查看8396
监管部门: ****点击查看工程管理部
地 址: **市**区**交投**发展大厦
联 系人: 丁先生
联系方式:0716-****点击查看062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2年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软装项目业绩。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近2年指的是,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若提供相应承诺函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