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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区“三线建设”中国816****点击查看陵园建设项目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发改〔2025〕3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点击查看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点击查看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4908平方米,其中,革命遗址保护范围占地2324平方米,新增配套基础设施用地2584 平方米,****点击查看陵园内纪念碑、墓碑、墓体以及内部道路进行修缮,加固、修缮陵园石围墙和内部环境整治;****点击查看广场、功勋墙等英雄事迹展览区、内部道路等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区“三线建设”中国816****点击查看陵园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2.8 政府采购工程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否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你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点击查看工程部分由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单位实施,****点击查看工程部分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康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1318 | 联系电话: | 183****点击查看460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监督部门: |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 ||
电话: | 023-****点击查看3686 |
**区“三线建设”中国816****点击查看陵园建设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 **银行**支行 | 4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791845-49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 9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8345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马鞍支行 | 110****点击查看40553VA00049 |